憲法宣誓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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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宣誓制度

篇1

論文摘要:在目前動蕩的國際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籌備已久的存款保險制度呼之欲出。本文回顧了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fā)展歷程,剖析了這柄雙刃劍在推出前面臨的現(xiàn)實選擇,指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當前的金融體系穩(wěn)定及國民經濟發(fā)展。

國際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的今天,金融安全網承擔著有史以來最為艱巨的任務。金融安全網通常包含三大支柱——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功能、銀行審慎監(jiān)管與存款保險制度。其中前兩者已經在各國維護金融穩(wěn)定的過程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而存款保險制度在不同國家的推進進度則大不一樣。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在金融體系內設立保險機構,由其定期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收繳保險費,以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風險事故,由保險機構向投保人提供財務救援,或由保險機構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種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是保障經濟健康發(fā)展的重要基礎建設,是減少金融危機造成社會成本的重要手段。它作為一項制度設計,在許多國家被證明是成功的,可以有效地保護存款人,尤其是居于多數(shù)的小額存款人的利益;建立對出現(xiàn)嚴重問題瀕于倒閉的銀行進行處置的合理程序;提高公眾對銀行的信心,保證銀行體系的穩(wěn)定。迄今為止,全球約有90個國家和地區(qū)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近年來,國際存款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功能逐步增強,對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穩(wěn)定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基本保持穩(wěn)定,商業(yè)銀行改革順利進行,公眾對國家經濟發(fā)展和金融運行的公信力穩(wěn)步提升,這都為我國籌備已久的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創(chuàng)造了條件。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內需的疲軟、出口的萎靡、房價的高企以及股市的巨幅波動也暗示著中國的金融系統(tǒng)隱藏著極大的風險,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還要經過縝密的論證。

一、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加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己經不僅僅是一項重大理論問題,而是一項越來越緊迫的實際問題。我國現(xiàn)在雖然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為此做出的積極努力已達十余年之久。

自1993年《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到1997年底央行存款保險課題組成立;自2004年4月金融穩(wěn)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到2004年12月《存款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展開;時至2006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在的金融穩(wěn)定報告中,指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健全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的必要性,并詳細闡述了所要重點研究的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的成員資格、存款保險的基金來源、最高賠付限額、費率制度安排等細節(jié)問題。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也促使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被納上議事日程。目前,我國經濟發(fā)展勢頭良好,降低了建立這一制度的成本和風險;銀監(jiān)會成立以來我國銀行業(yè)監(jiān)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創(chuàng)造了前提條件;國有商業(yè)銀行改制上市取得顯著成效,銀行不良資產的大規(guī)模政策性集中處置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此外,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也在建立之中,所有這些都表明,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所需要的主要條件都已具備。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在參加2008年11月26日舉行的“第十四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已經上報國務院……估計將于2009年推出。

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現(xiàn)實選擇

理論研究和國際經驗共同表明,存款保險這柄雙刃劍實際上是建立在提高存款人安全收益與降低市場約束之間權衡的結果,既有明顯優(yōu)勢、又存在負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適得其反。顯然,在目前復雜的國際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一直在等待最佳時機。因此,在推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之際,還必須仔細斟酌,周密論證,以有效防范存款保險可能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從參保前,參保時和參保后三方面而言,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面臨如下現(xiàn)實選擇:

1、參保前的現(xiàn)實選擇——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強制保險是指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的存款類金融機構均應參加存款保險,繳納存款保險費;自愿保險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前風險越大的銀行參與的積極性越高的逆向選擇問題,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是強制性存款保險。這樣既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預期負擔的減小,也有利于強化參加存款保險的中小商業(yè)銀行在競爭中處于相對平等的地位,更可以提升公眾信心,并直接強化銀行業(yè)競爭,促進銀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2、參保時的現(xiàn)實選擇——保險額度與費率斟酌?,F(xiàn)今,金融風暴席卷全球,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健全的國家也未能幸免。而我國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在這時因為其國家的全額擔保形式而有利于維持公眾信心,促進金融穩(wěn)定。與美國存款保險公司的建立過程相反,我國存款保險的施行,并非為原本暴露的儲戶風險引入新的擔保機制,而是將事實上已經存在的隱性存款保險顯性化,并逐漸把無限的國家責任變成一種內容與邊界明確的、由獨立機構承擔的有限民事責任。因此,今天儲戶對于銀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對國家擔保的信任,這一責任不可輕易放棄,所以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初期,還應延續(xù)以往的政策,進行全額兜底。在經濟形勢明朗后,資金開始從銀行流出尋找投資渠道時,再逐漸過渡到分級兜底。這樣才不至于引起恐慌。

此外,由于單一費率可能引起的銀行追逐高風險項目行為,應對不同風險的銀行征收差別保費。這種差別保費是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安排的核心內容,它要根據(jù)每家投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資本充足率等因素定期調整,從而使得銀行的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約束銀行的風險行為,并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對問題銀行進行及時處置。

3、參保后的現(xiàn)實選擇——風險識別與有效監(jiān)管。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后的銀行可能從事風險較大,利潤較高的項目而引發(fā)的道德風險問題,還需加強對銀行的審慎性監(jiān)管并督促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促進銀行業(yè)內外兼修,降低由此引發(fā)的風險。因此,穩(wěn)健的會計制度、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與保險機構共保都是必須的,他們可以通過強化銀行股東、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對銀行的監(jiān)督,有效提高市場約束,減弱道德風險。

一般而言,存款保險制度的有效與否與存款保險機構能否有效識別參保者的風險狀況緊密相關。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tǒng)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識別及預測未來本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且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多種多樣,也使得風險識別更為艱難。即使風險被識別出來,如何讓金融機構相信其存在的問題也會讓政策當局大傷腦筋:控制經營已明顯惡化的銀行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但要那些表面上經營良好、能承擔其從事的風險行為且仍有盈利的銀行糾正其風險行為、調整其經營策略卻相當困難。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tǒng)和理性而強勢的監(jiān)管干預將是存款保險制度健康推行的前提。

三、小結

目前我國的國有商業(yè)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御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fā)育不完善、金融監(jiān)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并輔以適合中國現(xiàn)階段國情的條款,不但有利于維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而且順應了中國金融機構所有權結構變化趨勢,是符合中國實際、維護金融體系穩(wěn)定的重要舉措。因此,適時地出臺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經濟四面楚歌之時提升公眾的信心,有利于保障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促進經濟的持續(xù)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參考文獻

[1]曹元濤.隱性存款保險制度、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與中國的選擇[J].經濟學動態(tài),2005;(6):19-21

[2]葛紅玲.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與金融監(jiān)管體制的完善[J].管理世界,2001;(4):205-206

[3]何光輝.道德風險與存款保險額度的市場決定[J].財經研究,2006;(1):73-83

[4]錢小安.存款保險的道德風險、約束條件與制度設計[J].金融研究,2004;(8):21-27

[5]蘇寧.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J].金融研究,2005;(12):1-5

[6]魏志宏.中國存款保險定價研究[J].金融研究,2004;(5):99-105

[7]謝平,王素珍,閆偉.存款保險的理論研究與國際比較[J].金融研究,2001;(5):1-12

篇2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決定提出的憲法宣誓制度,相信將很快會在立法層面予以確認和規(guī)定。這就意味著,對于人大及其常委會來說,憲法宣誓將成為選舉和任免工作的一道必經程序;對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來說,憲法宣誓將成為一個公開表達遵守憲法意愿的莊嚴儀式。這無疑將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程序賦予神圣莊嚴的色彩。終于,我們有了法定的程序和儀式來彰顯憲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重要的是,神圣性要有來自國家的力量、社會的力量、個人心靈的力量來呵護。國家的力量,是強制與約束;社會的力量,是輿論與評價;心靈的力量,是理性與情感。三者相較,唯有源自自我心靈的力量最根本、最恒久、最深刻。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就是要培育來自個體心靈的力量,使之強大到足以統(tǒng)攝依據(jù)憲法法律履職的行動。培育個體心靈的力量,即遵守憲法法律的理性與情感,使憲法法律的神圣性得以彰明,對國家工作人員來說,以下功課不可或缺。一是在追問中理解。按照法理,對于憲法以外的普通法律和一般法律而言,是國家立法,是立法機關把人民的意志、愿望和要求上升為國家意志。對于憲法來說,則是法立國家,也就是說,國家是靠憲法建立和運作起來的。憲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子法產生于母法;憲法是根本,其他法是枝條,有了根的滋養(yǎng)法治之樹才能枝繁葉茂。憲法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目標任務,規(guī)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guī)定國家機構的權力與責任。

包括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內的所有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其存在的根據(jù),其職權與職責、權利與義務,都由憲法賦予。沒有憲法法律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就沒有了存在的根據(jù)和理由。有此追問,就可以深刻理解憲法法律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安身立命之本。二是由理解而敬畏。憲法法律是國家工作人員安身立命的根本,這是認識。由認識而對憲法法律變得虔誠,則是情感和態(tài)度。由認識到情感,要實現(xiàn)由工具理性到價值理性的升華。如果只把憲法和法律僅僅看作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就會導致法律實用主義和法律虛無主義,法律有用就拿來引用,法律與目的不合或者于己不利就擱置一邊,這是我們當前存在的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重要原因之一。憲法法律的神圣性,體現(xiàn)著公平正義的神圣性、民主法治的神圣性,它應當成為我們追求的普遍價值,成為我們的終極關懷。三是由敬畏而審視。蘇格拉底有句名言,未經審視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套用這句話,我們也可以說,未經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審視的人,對于憲法法律是不會有神圣的情感的。

因此,國家工作人員有必要建立心靈法庭,就如同基督徒進教堂作祈禱和懺悔一樣,應當每隔幾天對自己的履職行為進行審視,對自己的履職行為是否符合憲法法律進行心靈審判,讓自己的履職行為在神圣的憲法法律面前為自己的合法性提供理由和辯護,并對自己履職行為的過失、瑕疵和不足在憲法法律面前進行真誠的反思和懺悔,進而提出補救的途徑和辦法,轉化落實為補救的行動和效果。西諺有云,法律不應當把它刻在銅表上,也不應當把它刻在大理石上,而應當把它刻在人民的心里。憲法宣誓制度的初衷,恐怕也在于此。我們要通過憲法宣誓的程序和儀式,真正把憲法法律刻在包括國家工作人員在內的全體人民的心里,使來自國家工作人員個體心靈的內在性力量得到強化,并用這種自我內在的理性力量支配自己的履職行為及其過程,把憲法法律真正置于崇高地位,樹立憲法法律的權威,從而有效實現(xiàn)民主法治,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篇3

一、科學謀劃,盡早啟動“七五”普法

1.制定“七五”普法規(guī)劃。在全面總結“六五”普法基礎上,群策群力、集思廣益,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圍繞服務民生、服務發(fā)展、促進穩(wěn)定,扎實做好“七五”普法規(guī)劃編制工作,提請市委、市政府印發(fā),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作出相關決議。

2.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結合全市第三屆法治文化節(jié)等活動,及時舉辦“七五”普法啟動儀式,精心設計種類豐富、格調高雅,具有吳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動,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法治宣傳的積極性。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媒體平臺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的集中宣傳,形成強大的“七五”普法宣傳聲勢,著力提升法治宣傳教育的社會知曉率。

3.搞好動員、部署。進一步抓好“六五”普法情況和經驗總結,安排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比工作,并擇優(yōu)推薦省、全國表彰。盡早策劃部署,落實準備工作,召開“六五”普法總結表彰大會,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規(guī)劃實施,層層抓好動員發(fā)動。

4.抓實各項基礎工作。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完善有關普法工作制度,出臺《市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實施情況考核驗收辦法》,科學合理分配考核項目權重比例,加強考評結果應用,強化考評導向作用。建立“七五”普法組織領導體系,抓好工作任務分工,明確責任。著力做好“七五”普法講師團、普法聯(lián)絡員、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遴選、培訓工作。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內容宣傳

5.深入宣傳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和媒體平臺,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的精神,進一步明確新時期法治宣傳教育的任務要求,以五大發(fā)展理念引領“七五”普法規(guī)劃全面實施;宣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和法治中國建設成就,使全社會了解和掌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更好地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

6.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形成憲法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好憲法宣誓儀式。積極創(chuàng)辦憲法教育專門陣地,開發(fā)創(chuàng)作憲法知識宣傳作品,深入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治宣傳日系列活動,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大力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意義、基本構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內容,提高全民法律素質,促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貫徹落實。

7.深入宣傳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法律法規(guī)。緊扣我市“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目標任務,著眼經濟轉方式調結構,大力宣傳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區(qū)域和城鄉(xiāng)協(xié)調發(fā)展、知識產權保護、生態(tài)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開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服務全面深化改革”主題教育活動;著眼推動農業(yè)現(xiàn)代化,大力宣傳農業(yè)經營體制、耕地保護補償、農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著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宣傳文化交流、文化娛樂、文化產業(y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著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傳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征地拆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著眼從嚴管黨治黨,大力宣傳政府信息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著眼改革發(fā)展時代需求,大力宣傳與“一帶一路”發(fā)展戰(zhàn)略密切相關的投資、貿易、金融法律法規(guī)。

8.深入宣傳法治創(chuàng)建實踐。注重應用各類媒體,宣傳我市科學立法、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司法、法治宣傳等法治建設的經驗、成果,展示形象,增強信心。加強對法律法規(guī)、熱點事件、司法案件的法治解讀,準確闡釋社會生活所蘊含的法治理念和原則,深化群眾對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認識和信仰。堅持德法同行,把法治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有機融合,精心策劃、組織好“法潤•法治宣傳春風行動”等活動,倡導崇德尚法的社會風尚。

三、精準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養(yǎng)

9.著力培育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落實《關于加強領導干部法治教育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將憲法法律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必修課。進一步明確公職人員特別是執(zhí)法人員接受法律知識培訓的時間、內容等具體要求,把學法用法工作與日常工作開展和述職述廉考核相結合。提高領導干部、公務員“菜單式”選學課程中法律課程的比例,提升領導干部的法律素養(yǎng),強化法治思維養(yǎng)成。依托普法網站、微信、手機APP等新媒體平臺組織在線學法考法活動,以考促學,切實提升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推動發(fā)展、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

10.不斷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學法系列教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讀本》釋法明理,切實落實課程課時。開展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法治課教師輪訓,提高師資水平。動員發(fā)動各級各類學校創(chuàng)辦校園學法陣地,結合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有計劃地興建各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充分發(fā)揮其宣傳、培訓、組織法治教育活動的作用。進一步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法路徑,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xié)同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格局,提高教育實效。

11.持續(xù)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和務工人員的普法宣傳。組織開展企業(yè)防范法律風險宣傳活動,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結合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等工作,積極探索農民工學法用法的新舉措。針對農民工工作、生活實際情況,深入開展農民工學法活動月、送法進企業(yè)等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活動。抓好在農民工集宿區(qū)、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各類法治宣傳陣地、農民工法治學校、新市民學法俱樂部建設,有計劃地開展各類學法活動,豐富農民工法治文化生活。培育農村“法律明白人”,重視村居法律顧問的作用發(fā)揮,積極引導農村“兩委”干部不斷提高依法履職和服務的能力。

12.深入開展基層法治實踐??茖W的法治實踐和嚴格規(guī)范執(zhí)法是最好的普法。要繼續(xù)組織開展“誠信守法企業(yè)”和“依法治校示范校”評比活動,不斷夯實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基礎。認真組織好第七批國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第十二批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申報工作,加強對已創(chuàng)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的動態(tài)管理,全面落實村(社區(qū))法律顧問開展法治宣傳制度,推進法治宣傳與法律服務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提高基層民主法治建設質量和整體水平,讓廣大人民群眾在參與民主法治實踐中提高法律素質,增強法治意識。

四、注重特色,做強法治文化品牌

13.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積極推動各條線、行業(yè)籌建以宣傳部門法為主的法治宣傳陣地,加大各級各類學校和企業(yè)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力度,更好地實現(xiàn)“覆蓋城鄉(xiāng)、便捷民眾、設置合理、功能多樣”的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目標。充分發(fā)揮已有各類法治文化陣地的綜合效能,重點在提質擴面、增強效能上下功夫。加大全市法治宣傳教育中心建設和升級改造力度,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中心全覆蓋,逐步強化法治宣傳教育中心實體化運作。深化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創(chuàng)建工作,開展第六批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申報命名,并擇優(yōu)推薦申報第五批省級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充分發(fā)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14.繁榮法治文化作品創(chuàng)作。鼓勵社會各界將傳統(tǒng)歷史文化和現(xiàn)代精神與法治元素有機融合,開展法治漫畫、動畫、法治題材民間藝術品等征集評比活動,創(chuàng)作、挖掘一批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市場化運作方式,發(fā)動社會力量創(chuàng)作優(yōu)秀法治歌曲、小說、故事、微電影。動員法律、文化、宣傳相關專家參與法治文化作品繁榮行動,助力法治文化作品研發(fā)、選薦、推廣工作。進一步完善市級法治文化作品資源庫,積極參加全國、全省組織的各類法治文化產品評選征集活動,擴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影響力。

15.創(chuàng)新法治文化傳播方式。強化“互聯(lián)網+”思維,加大普法網站、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建設和應用力度,進一步推動傳統(tǒng)媒體與新媒體互融互通,以宣傳形式多元化對接互動型服務型法治宣傳新模式,積極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新媒體普法平臺,不斷提升新媒體法治宣傳的影響力。轉變思路,更多地應用新媒體組織開展意見征集、民意調查和各類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協(xié)同合作,舉辦新媒體應用培訓,不斷提高普法工作者新媒體應用水平。

16.舉辦第三屆法治文化節(jié)。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精選活動內容,精心策劃方案,廣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辦好第三屆法治文化節(jié),通過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活動,體現(xiàn)法治為民、惠民的要求。

五、立足效果,夯實法治宣傳工作基礎

17.推進“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抓好工作聯(lián)動和分工,建立聯(lián)絡員聯(lián)系制度,落實宣傳計劃、總結備案和重點工作項目匯報制度,推動各市(區(qū))將“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納入本級政府績效考評內容。強化“大普法”機制,發(fā)揮各部門職能優(yōu)勢,開展“以案釋法”、“法治大講堂”等活動,根據(jù)不同需求為不同群體打造特色普法產品,提高普法精準化程度,著力實現(xiàn)法治宣傳教育全覆蓋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不斷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全覆蓋提質增效。

18.壯大各類普法隊伍。選優(yōu)、配齊、配強法治宣傳專職人員,確保機構、編制、人員、經費保障到位、運行順暢。成立“七五”普法講師團,抓好普法聯(lián)絡員、普法信息員、法治副校長等普法骨干隊伍的遴選、培育和管理,不斷壯大“七五”普法志愿者隊伍,著力造就一支有激情、能創(chuàng)新、重實干的“七五”普法生力軍。堅持向成熟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和積極孵化新型社會組織“兩手抓”,鼓勵基層積極探索,促進部門聯(lián)動,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社會普法組織。

篇4

義馬市讓醫(yī)療服務更貼近群眾

河南省積極推進控編、減編工作

開封市提升控、減編工作適用性

滑縣收編、控編、減編“三部曲”

漢興時期高祖劉邦的治國理政方略

新形象新挑戰(zhàn)新目標——改版寄語

從范式理論看政治傳播研究的困境

滑縣加強社區(qū)矯正工作機構建設

蘭考縣推進“三級平臺一張網”建設

破解基層治理現(xiàn)代化的三個困境

論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司法路徑

食品藥品監(jiān)管體制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我國憲法宣誓制度的架構及其責任解析

簡論中國海洋安全政策體系的構建與完善

論行政權力清單的本質屬性與實踐檢驗

論事業(yè)組織服務質量改進與監(jiān)督體系優(yōu)化

關于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的研究探索

低碳經濟公共政策:研究背景、綜述與展望

我國公共政策量化分析范式的變遷研究

用人方法不同決定不同命運

對完善基層便民服務工作機制的幾點思考

新時期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思想的四大特征

以減少制度成本為重點深化簡政放權

結構性改革是適應經濟轉型的主動選擇

構建立體監(jiān)管網絡破解社區(qū)矯正困境

社會組織發(fā)展空間拓展:社會建構機制的視角

全面依法治國視域下行政糾錯問責常態(tài)化研究

老子“以百姓心為心”管理理念的現(xiàn)代解讀

法治視野下地方旅游業(yè)行政體制改革的縱深進路

法治視野下地方旅游業(yè)行政體制改革的縱深進路

建設“法治中國”背景下的司法權的復位之路

省直管體制下推動鄧州跨越發(fā)展的實踐與思考

“司法督促令”在行政不履責案件中的應用

當代中國知識精英進入主流文化認同的邏輯進路

德國地方政府“新治理模式”改革的經驗及啟示

公民參與城市可持續(xù)治理的域外之音與本土啟示

從傳承老子文化看鹿邑縣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

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打造優(yōu)質服務“超市”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經濟發(fā)達鎮(zhèn)發(fā)展

鞏義市經濟發(fā)達試點鎮(zhèn)體制改革發(fā)展框架研究

搶抓機遇奮力改革強鎮(zhèn)擴權助推水冶鎮(zhèn)跨越發(fā)展

牧民習性的擴張:“蒙古帝國”形成的一個解釋框架

草根青年公益組織發(fā)展趨勢及建構路徑——以F省為例

城市少數(shù)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的建構與完善

河南省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試點工作進展及對策思考

科層制與項目制: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方式的演變及反思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破解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發(fā)展難題

篇5

一、完善機制,扎實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

1、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推進表彰工作。認真總結“六五”普法以來取得的經驗成果,表彰激勵“六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扎實推進“六五”普法后半期工作。

2、加強部門聯(lián)動,完善全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lián)席會議機制。通過向全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下達年度法制宣傳主要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落實工作任務,全面推動“誰主管誰普法、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落實,確保年度各項工作整體推進、有序運行。

3、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的精神,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機制、組織領導機制、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保障機制、考核考評機制”。探索建立社會法治需求征詢評估機制,開展法制宣傳社會知曉度、滿意度調查,通報調查評估結果,進一步形成組織有力、機制完善、功能互補、優(yōu)勢疊加、協(xié)同推進的法制宣傳教育運行體系。

二、服務大局,助推全市經濟社會改革發(fā)展

4、圍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幫助人民群眾了解和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基本構成及基本特征;突出宣傳憲法確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權利義務等主要內容,不斷增強廣大公民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引導全社會忠于、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組織開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繼續(xù)開展“深化‘法律六進’、推進依法治國”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

5、圍繞“穩(wěn)中求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核心要求,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大力宣傳經濟結構調整、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區(qū)域和城鄉(xiāng)協(xié)調發(fā)展、知識產權保護、生態(tài)文明建設等與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大力宣傳社會組織建設、政府信息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及、投訴、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與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體制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大力宣傳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與民生幸福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同時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強無錫地方法規(guī)宣傳力度,為加快打造“四個無錫”和蘇南現(xiàn)代化建設示范區(qū)營造良好法治環(huán)境。組織開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全面深化改革”主題活動。

三、突出重點,不斷增強法制宣傳教育針對性

6、切實提高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堅持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領導干部述法考評、黨校(行政學院)法律知識培訓、公務員學法考試考核等主要學法制度和形式,推動領導干部學法述法。進一步規(guī)范非人大任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探索運用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學法考試無紙化系統(tǒng),切實增強以考促學的實際效果。匯編公務員學法用法優(yōu)秀征文集,不斷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

7、不斷培養(yǎng)青少年法治精神。繼續(xù)開展以“唱響法治 暢想明天”為主題的法制歌曲唱響校園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結合校園文化建設, 設立法制教育專館、專區(qū)、專欄,豐富校園法制宣傳教育載體。聯(lián)合教育部門,借助青少年學生成人宣誓儀式,增強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充分利用家校通和網絡普法平臺,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對廣大教師和法制副 校長、法制輔導員的培訓,不斷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8、努力推進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認真貫徹《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市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會同經信、工商、國資等部門,繼續(xù)深化“送法進企業(yè)”、“誠信守法企業(yè)”創(chuàng)建等活動。積極探索個體經濟、民營經濟經營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形式。組織以企業(yè)法治文化建設為基本內容的各類法制宣傳主題活動,不斷提高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9、著力加強農民和流動人口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大走訪、大送法”法治惠農活動,完善“農村法律明白人”網絡體系,推廣“駐村法律顧問”、“法制副村長”試點經驗,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繼續(xù)開展“法律下鄉(xiāng)”、“農民工學法活動周”活動,建設流動人口普法教育基地,在農民工相對集中的企業(yè)和工地設立法律超市、學法書屋,不斷鞏固和完善我市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體系。

10、扎實開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按照中央關于創(chuàng)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關要求,廣泛開展基層民主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以全國、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區(qū))評選工作為契機,開展以民主決策為重點內容的工作指導檢查,力爭實現(xiàn)2014年全市省級示范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達標率30%。對已達標的民主法治村(社區(qū))實行動態(tài)管理,適時組織“雙創(chuàng)”回頭看,確保創(chuàng)建質量,總結創(chuàng)建經驗,擴大創(chuàng)建成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走向基層,走進群眾”主題活動,努力形成良性互動、普治并舉的良好態(tài)勢,不斷夯實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基礎。

四、開拓創(chuàng)新,全面增強法治文化覆蓋滲透力

11、組織開展“法治文化建設鞏固年”活動。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兩辦批轉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關于組織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鞏固年”活動的意見》,加強對全市法治文化建設的組織、協(xié)調和指導,深入開展“法治文化嘉年華”活動,進一步豐富形式內容。深入推進法治文化“六個一”(印刷一套法制宣傳掛圖、編撰一本法制故事精選、出版一冊法制文藝優(yōu)秀劇本匯編、開發(fā)一組法制宣傳動漫作品、開辟一欄法制宣傳專版、完善一個法律圖書角)活動。錄制優(yōu)秀法治文藝節(jié)目,組織開展“法治文藝送鄉(xiāng)村”活動。

12、深入開展法治文化理論研究。探索建立“無錫市法治文化研發(fā)中心”,建立完善無錫市法治文化人才庫,開展法治文化理論研究,研發(fā)、推廣優(yōu)秀法治文化作品,開展法治文化優(yōu)秀作品征集活動,積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水平。

13、全面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建設無錫市法制宣傳教育中心,深化市(縣)區(qū)、鎮(zhèn)(街道)中心、公園、廣場建設,推動在社區(qū)、學校、車站、機場、醫(yī)院、銀行、郵政、電信等公共區(qū)域建立固定法制宣傳設施,實現(xiàn)普法對公共場所的有效覆蓋,完善提升各類法治文化陣地的綜合使用效能。聯(lián)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和“農家書屋法治文化建設示范區(qū)”創(chuàng)建工作。

14、全面開展智慧普法工程。研究制定關于扎實開展智慧普法工程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關于加強新聞媒體公益法制宣傳工作的意見》,繼續(xù)開展法制宣傳公共傳媒全覆蓋工程,培育1-2個省內知名的市(縣)區(qū)級或1-2個全國知名的普法網站、微博、博客或新聞媒體法制專題、專欄、專版。深化與公交移動電視的合作,推進普法進地鐵項目。廣泛運用網站、微博、微信、微電影等新媒體進行普法宣傳,推動形成智能普法平臺產品等集群優(yōu)勢和規(guī)模效應,提升智慧普法的覆蓋面。

五、優(yōu)化隊伍,努力夯實法制宣傳工作組織基礎

15、不斷配優(yōu)配強法制宣傳專職人員。強化指導和考核,不斷提高法制宣傳專職人員政治素養(yǎng)、法律素質和業(yè)務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愛崗敬業(yè)、善謀實干、創(chuàng)新進取的普法專業(yè)隊伍。舉辦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全覆蓋業(yè)務培訓、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