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查處非法買賣土地和違章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5 0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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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查處非法買賣土地和違章建設工作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農村村莊規(guī)劃建設及用地管理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禁止非法買賣土地和違章亂建,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法律法規(guī)宣傳力度,做到學法、懂法、用法、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于1999年1月1日起實施。20*年10月21日,國務院作出了《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20*年10月12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農村村莊規(guī)劃建設及用地管理意見的通知》;20*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全縣各級黨委、政府、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要立即掀起學習貫徹“兩法一決定”的宣傳月活動,采取廣播電視、宣傳車、橫幅標語、辦宣傳專欄、黑板報等多種形式,使“兩法一決定”作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做到學法、懂法、用法、守法。

二、建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

縣委、縣政府于20*年12月27日成立了“周至縣禁止非法買賣土地和違章建房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由縣委常委、副縣長*任組長,副縣長*,縣長助理、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有:縣政府辦、宣傳部、縣紀檢委、監(jiān)察局、建設局、國土局及平原8鎮(zhèn)10鄉(xiāng)的黨政負責同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建設局局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國土局局長*、二曲鎮(zhèn)黨委書記*同志兼任。

相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都要成立相應的清查工作組織機構,抽調工作人員,制定本部門、本鄉(xiāng)鎮(zhèn)的實施方案,摸清本轄區(qū)內的底子,發(fā)揮清查主體作用。從20*年1月1日起,每周末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自查摸底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對重點對象戶,及時上報,縣上組織聯(lián)合執(zhí)法。

三、清查處理的對象及時間范圍

本次查處工作從20*年1月1日起在全縣進行。自1998年5月26日縣委、縣政府《關于清理糾正干部、職工違反規(guī)定建房、購房、租房、裝修住房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之日起至20*年1月1日前所建的村民、居民、干部、職工個人建房。村、組及個人非法買賣、搶占宅基地、無證亂建、一證多建、一戶多建、干部職工以村民名義騙取土地及建設審批手續(xù)建私房等一律進行嚴肅查處。

四、本次清查工作紀律

1、領導要重視,認識要明確

這次清理整頓工作,是20*年年初的一項重大工作,各相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按照縣上統(tǒng)一部署,進行綜合執(zhí)法。領導小組將組織公安、監(jiān)察、建設、國土等部門,在各鄉(xiāng)鎮(zhèn)配合下,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重點對象戶,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整頓。堅持每周末匯報、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2、堅持自報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

凡涉及領導、干部、職工的,要主動申報,立即糾正,并自覺接受處罰。自查自報的時間截止20*年1月20日。自查自報地點:是村民的在所在鄉(xiāng)鎮(zhèn),是干部、職工、居民的在建設局。對干部、職工違章建設不主動自報,不接受處罰的,依據有關法規(guī),移送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黨政紀處分。對于抗拒清查,情節(jié)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清查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

對涉及的重點對象戶要予以電視曝光,公開處理,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本次清查工作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專線電話和舉報信箱,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